名 称: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民航春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客〔2016〕2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6-01-20 | 主题分类:应急保障 |
索 引 号:2016-10041030 | 主 题 词:春运工作、通知 |
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民航春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2016年春运将于1月24日开始,3月3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我省2016年道路水路民航春运工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民航春运工作的通知》(甘交发电[2016]2号),现随文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道路运输行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道路水路民航春运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