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对白银大森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通白银火焰山国家矿山公园至兰州中川机场、白银至永靖两条市际定线旅游客运线路请示的批复 | |
文 号:甘运客〔2016〕12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6-03-21 | 主题分类:经营许可 |
索 引 号:2016-10044931 | 主 题 词:旅游线路、批示 |
关于对白银大森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开通白银火焰山国家矿山公园至兰州中川机场、白银至永靖两条市际定线旅游客运线路请示的批复
白银市运管处:
你处《关于白银大森林旅游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开通白银火焰山国家矿山公园至兰州中川机场、白银至永靖刘家峡两条市际定线旅游(包车)客运线路的请示》(白运管发〔2016〕8号)收悉。经我局相关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处组织辖区旅游客运企业开展白银至永靖刘家峡定线旅游客运班线试点工作,先行组织制定具体的运营方案,运营方案应包括可行性分析(客流调查和预测、营收、成本、利润等综合分析)、风险分析、经营方案和运营方式、安全管理及保障措施、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你处对方案进行审核后上报省局。
二、除在白银至永靖刘家峡定线旅游客运班线进行试点外,对其他市场需求旺盛、开行条件成熟的定线旅游班线,由你处先行组织有关企业进行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提出具体的运营方案,经你处审核后上报省局,视情予以发展。
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待省局对你处上报的运营方案审核同意后,按照班线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此复。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