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上报贫困地区农村运输站场项目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规〔2016〕10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6-03-29 | 主题分类:项目建设 |
索 引 号:2016-1004443 | 主 题 词:贫困地区 场站建设 通知 |
关于上报贫困地区农村运输站场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为加快推进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全面提升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1236”扶贫攻坚行动和“1+17”精准脱贫方案总体要求,省人民政府与交通运输部共同签订了《落实中央扶贫开发会议精神 促进甘肃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发展的共建协议》,协议中提出“‘十三五’期,支持全省贫困地区改造建设县级客运站37个,乡镇客运站223个、建制村停靠点2997个,改造老旧车站37个,到2017年,实现‘县有二级站、乡有等级站、村有汽车停靠点’”。各市州运管局(处)务必高度重视,科学组织,按照总体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征求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发改、规划、国土、交通等相关部门意见,上报项目清单,具体要求如下:
1、“十二五”期已安排资金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对于上报的县级客运站项目,要求选址用地现已完成,并能够在2017年年底前建成运营;对于上报的老旧车站项目,主要是针对现有的二级及以上车站,要求2017年年底前完成改造,并能够达交通运输部关于《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200-2004)中对二级及以上客运站要求的标准。
3、四类项目分别按照附表1、2、3、4进行填写,上报时要求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公章(文件下载邮箱gsygjghcgg@163.com,密码:ghc123)。
4、在2016年4月6日前要全部完成项目清单的上报工作,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sygjghc@163.com,纸质版传真至局规划发展处。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