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同意组建甘肃运输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 | |
文 号:甘运发〔2016〕71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6-08-23 | 主题分类:年度目标任务 |
索 引 号:2016-10043841 | 主 题 词:甘肃运输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复 |
甘肃省新网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甘肃省新陆港站务运营有限公司、甘肃公众道路客运联网售票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你们上报的《甘肃运输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根据《省运管局所属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甘运发[2016]50号),经2016年8月11日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研究,同意组建甘肃运输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由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履行出资人职责,集团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
二、集团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实际注册资本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准,按照《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
三、集团公司下设3个子公司,即甘肃省新网通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全资)、甘肃省新陆港站务运营有限公司(全资)、甘肃公众道路客运联网售票运营中心有限公司(控股)。各子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按照相关政策及《省运管局所属企业改制重组工作实施方案》将其所持3个子公司的股权及权益划入甘肃运输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四、集团公司依据批复文件按程序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完成各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产权划转工作,并制定完善集团公司和各子公司章程,于9月份正式挂牌成立。
五、集团公司组建后,经营范围涵盖各子公司业务,并不断拓展新的业务。主要从事交通运输及信息化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科技研发等相关业务,开展公路机电工程的设备的成套、配套,并根据市场发展和企业自身实际开展多种经营。
六、集团公司按照《公司法》设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健全党群组织。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名或委派,涉及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经理层由董事会依法选聘并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七、《方案》中有关股权改革和员工持股试点等事宜,待集团公司组建正常运行后,依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履行报批程序后稳步推行。
八、集团公司在改制重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人员、资产、财经纪律,确保各子公司工作正常进行,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此复。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