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计时计程系统学时的函 | |
文 号:甘运函〔2017〕1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7-01-05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 |
索 引 号:2017-0203658 | 主 题 词:市场监管 |
关于调整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计时计程系统学时的函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新发布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以下简称《大纲》),省局已协调省交通警察总队对我省机动车驾驶人预约考试系统各车型的学时做了调整,请各驾培机构按照新《大纲》要求落实规定的教学内容和学时,并在学员完成规定培训后,及时将培训信息按规定上传。同时,各市州要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通知>的通知》(甘交运[2016]51号)要求,提前做好各车型培训里程的信息采集及上传准备工作,待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平台启用后,省局将协调省交通警察总队在我省机动车驾驶人预约考试系统增加各车型的培训里程要求,届时不按照新《大纲》上传培训学时和里程数据的驾培机构将不能进行预约考试。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