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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清理检查假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甘运财〔2016〕51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6-12-27 主题分类:预算管理
索 引 号:2017-02014724 主 题 词:财政预决算
关于清理检查假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发票报销工作,完善单位内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防范和杜绝不合规发票及假发票。按照省厅要求,省局决定开展清理检查假发票、不合规发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假发票的社会危害性,认真开展清理检查工作。组织人员对2015年度及2016年度所有会计凭证后附的发票单据进行自查,并通过登录甘肃省税务发票查询系统鉴别真伪。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发票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61.178.20.153:81/BsfwtWeb/pages/cx/cxtj_fpxxcx.html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发票信息查询系统网址http://61.178.32.16:8000/fpcx/jsp/fpjb/fpxxcx_index.jsp

    二、各单位在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假发票及不合规发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及时与厂(商)家交涉、更换。各单位应及时反馈清理检查工作情况,将自查工作报告于2017年1月8日前报省局。

    三、为彻底杜绝不合规及假发票报销问题,加强发票报销的监督管理,使发票管理更加规范化、合法化。从2017年1月1日起,各报账人员在获取外来发票时,应对发票的真伪严格把关,以确保外来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个人收到发票不能进行辨别的,可通过财务部门帮助查询发票真伪,并打印发票真伪查询网页,在报账时作为附件附后,通过电话查询的在报销时予以签注说明。

    四、从2017年起,除定额发票外,其他各类发票的金额、数量、摘要各项内容必须如实、齐全的填写,不得遗漏;各类发票上必须加盖开具单位财务章,印记清晰;付款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

    五、各单位应加强发票费用报销的监督检查,要对报销单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在费用报销时,如发现有不合规发票及假发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在发票经办、审核、审批中徇私舞弊的,将按程序追究报账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单位法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所涉及的报销费用,各单位按规定有权向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追回。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