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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文  号:甘运安监〔2017〕14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7-02-14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
索 引 号:2017-04033552 主 题 词:安全生产
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现将省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甘交安监【2017】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 加强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出站检查制度、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和“三品”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道路客运安全告知》、“五不两确保”等安全告知制度。

    二、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 -5时停车休息、危货车辆凌晨0-5时严禁上高速公路和国道等制度,对初次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要提前组织熟悉运营线路及沿线路况,掌握道路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防止因道路不熟引发交通事故。

    三、按照包车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包车客运企业经营资质、车辆营运资质和驾驶员从业资质管理,规范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完善包车客运标志牌备案管理制度。

    四、加强对农村道路运输的安全检查,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执法队伍,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五、督促企业加强车辆的动态监控,认真落实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设备性能良好、正常使用,并配备专门人员对道路运输车辆运营过程进行全天候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要联合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甘肃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监管平台依法依责加强对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必要时取消有关驾驶员参与春运的资格。

    六、要加强与气象、旅游等部门的联系,及时通过微博、微信、电话等载体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及时了解公路通行和气候变化情况,针对公路通行状况和气候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确保运输安全。


    附件: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           

  1. 附件: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运期间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