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安监〔2017〕21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7-03-24 | 主题分类:运输保障 |
索 引 号:2017-05011043 | 主 题 词:安全生产 |
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交通运输部安委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通知及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客货运场站、危货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附件: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切实吸取两起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