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的通知 | |
文 号:甘运维〔2017〕22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7-05-26 |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 |
索 引 号:2017-0504519 | 主 题 词:规范文件 |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市城运处、新区运管处: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的通知》(交办运〔2017〕31号)要求,按照交通运输部刘小明副部长在2017年二季度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分析工作会暨2017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为积极稳妥做好《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16,以下统称JT/T 1094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把好道路运输市场客车安全技术准入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标准实施的重要意义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道路客运企业及有关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客运行业安全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JT/T1094标准实施的重要意义。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把JT/T1094标准的组织实施作为履行营运客车安全管理职责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要求,提高业务能力,不断增强标准实施的自觉性、严肃性和有效性。
二、认真做好标准的宣贯培训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交通运输部统一宣贯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及时组织本地区基层管理部门、道路客运企业深入学习JT/T1094标准及实施要求,确保相关人员正确理解,切实做到统一标准、统一执行。
三、严把营运客车安全技术准入关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办理道路旅客运输新增或重新许可时,要督促客运企业购置列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营运客车安全达标过渡期车型表》或《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达标车型公告的客车,在办理营运客车道路运输证时,要对车辆(车型)进行认真比对核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客车,不得为其办理道路运输证。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 1094-2016)的通知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