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主站 首页 | 管理规定 | 依申请公开
名  称:省运管局关于防治“吃空饷”问题“回头看”情况的报告
文  号:甘运人〔2017〕9号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7-06-21 主题分类:政务管理
索 引 号:2017-06052352 主 题 词:报告
省运管局关于防治“吃空饷”问题“回头看”情况的报告

省交通运输厅: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甘交人劳[2017]4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进行了再部署、再清理,现将防治“吃空饷”问题“回头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运管局基本情况

    根据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机构编制的批复》(甘机编发﹝2011﹞4号)精神,核定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事业编制107名,下属4个局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76名(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中心事业编制21名,省道路运输场站资产监管运营中心事业编制17名,省道路运输科技信息中心事业编制21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7名)。截至目前,局机关及局属4个事业单位实有144人,其中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实有91人;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实有14人;省道路运输科技信息中心实有17人;省道路运输场站资产监管运营中心实有11人;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实有11人。

    二、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

    我局对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高度重视,对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吃空饷” 情形,认真开展了“回头看”工作。在人员日常管理中,一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岗位设置管理、公开招考等规章制度,按照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办理人员进、出手续。二是制定了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请假报告制度等,工作人员不在工作岗位时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报批、备案。三是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及时办理新进人员的工资审批并执行新审批的工资标准。按照人员调动的有关规定,及时转移劳资关系,做到人员调动手续完备。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及时在退休的次月执行相应的退休工资。四是进一步规范了工作人员的借调管理,对因工作需要确需借调工作人员的,经借出、借入单位领导、局党政主要领导研究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备案。

    通过核查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台账、岗位设置管理册、工作人员信息、工资审批、考勤纪录等,我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吃空饷”的情形。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