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煤炭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 |
文 号:甘运物流〔2017〕39号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7-11-17 | 主题分类:运输保障 |
索 引 号:2018-00022519 | 主 题 词:应急保障 |
各市(州、矿区)运管局(处)、兰州新区运管处:
入冬以来,全省因环保治理及祁连山生态保护等因素,造成全省煤炭运输困难、供应不足、煤价高涨等民生问题。根据11月4日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在《关于全省煤炭保供稳价促增长工作汇报》上的批示精神,为做好当前煤炭运输保障工作,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维护市场秩序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的高度,充分发挥公路运输煤炭服务保障作用,把煤炭运输作为当前物资运输的重点,全力维护煤炭公路运输市场秩序;要严格执行公路超限超载“一超四罚”制度,严禁对煤炭运输车辆进行乱检查、乱罚款,对源头管理中查扣的煤炭运输车辆要优先处理、对符合装载要求的要优先放行;要鼓励和引导货物运输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煤炭运输任务,防止运输经营业户借机乱涨价,切实解决煤炭运输困难的问题,确保煤炭供应形势基本稳定。
二、落实运力,做好应急运输保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主动与地方工信、发改、煤监、物价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煤炭运输运力供需动态、煤炭运输价格波动情况和运力保障情况,鼓励企业通过网络车货匹配、运力指挥调度等方式优先安排煤炭运输运力;要逐级明确应急责任、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制定有效的运力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应急运力储备,确保应急运输保障的成效;一旦发现煤炭运输紧张情况,要积极作出应急响应,全力确保煤炭运输高效、畅通。
三、加强监测,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做好煤炭运输运力、运量、周转量统计和煤炭运输运价监测工作,做好煤炭运输市场舆情监测工作,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通报市场异常波动信息,确保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要加强与气象、交警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全力确保恶劣天气下煤炭运输安全生产,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妥善处置、及时报告。
联 系 人:尤登亮
联系电话、传真:0931-2376615
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