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甘肃省道路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
文 号:财务处 | 发布机构:甘肃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9-03-26 | 主题分类:预算管理 |
索 引 号:2019-02034931 | 主 题 词:部门预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及《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根据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甘肃省道路运输局及所属单位和部门“三定”方案的请示>的批复》(甘交人劳[2011]25号),省道路运输局履行如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政府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的法规、政策,制定全省道路运输管理规范标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全省道路运输经济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行业发展规划、质量技术标准、技术经济定额及道路运输行业统计等工作。
(三)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贯彻落实“三关一监督”,在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做好道路运输行业抢险救灾、交通战备、物资运输等指令性计划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和运政执法工作,依法监管道路运输行业及其辅助业,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五)指导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体制和道路运输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指导全省道路运输行业职工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文明创建;开展全行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
(六)根据授权组织协调道路运输基础设施项目监管及政府拨付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工作;监管国有道路运输资产运营;负责全省道路运输企业资质、资信审查、报批和管理等工作。
(七)指导全省道路运输体系构建,负责客运、货运、现代运输物流、汽车维修检测、机动车驾驶员教练员及其他道路运输业务的经营许可和资质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监督与管理工作。
(八)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负责全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管理、行政许可收费报批、非税收入收支预算、行业资产监管、财政性票据管理等工作。(省财政厅与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文,从2014年1月起,各市县道路运输管理单位财务管理及预算、决算实行属地化管理,并同意全省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国有资产下划地方管理。)
(九)拟定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科技信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全省道路运输行业科学技术改造、先进生产管理技术推广和重点科技发展项目计划等工作。
(十)承办上级交付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省道路运输局内设14个处室,具体为办公室、运政法规处、规划发展处、财务资产管理处、人事资源管理处、城乡客运管理处、货运物流管理处、市场监督处、安全监督处、科技信息处、维修检测处、监察审计处、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纪委、工会、团委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纳入我局财政支出预算的单位有5个,分别为:省道路运输局局机关,省道路运输科技信息中心,省道路运输场站资产运营监管中心,省道路运输应急指挥中心,省道路运输局机关服务中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2465.16万元,较2018年减少1438.2万元,减少36.85%。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按照政策对以前年度新入职人员工资进行了补差;积极适应改革,长聘人员较上年大幅减少,长聘人员费用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078万元,较2018年增加177.1万元,增长19.66%,主要原因是道路运输新增从业培训人数增加。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交通运输支出3007.80万元,较2018年减少1264.81万元,减少29.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按照政策对以前年度新入职人员工资进行了补差;长聘人员较上年大幅减少,长聘人员费用相应减少;受公车改革影响,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0.67万元,较2018年增加0.71万元,增长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调资后,养老保险缴费相应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70万元,较2018年增加0.67万元,增长0.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调资后,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14.99万元,较2018年增加2.33万元,增长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基本工资调资后,公积金缴存数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19年非税征收计划1400万元,其中,考试考务费750万元,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智能IC卡收费)65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公务接待费1.78万元,较2018年减少0.07万元,减少0.38%。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6万元,较2018年增加5.22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车辆近8年来没有报废更新,车辆维修保养成本增加。
4.培训费16.04万元,较2018年增加10.09万元,增长62.9%。主要原因是省道路运输承担全行业安全、维修、危货、执法人员、局机关党建培训任务增加。
5.会议费5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增长66.67%,主要原因是落实各项改革措施,调研、座谈任务加大,召开专题会议增多。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费用。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